近日,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经桦甸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双方积怨彻底化解,申请执行人的民事赔偿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案情简介
在桦甸市某烧烤店,被告人齐某与何某因琐事产生矛盾并发生厮打,而被害人高某在拉架过程中与齐某互相辱骂,随即二人发生冲突,齐某将高某摔倒在地,致使高某右肩部、右腿部受伤。经桦甸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高某的右侧胫骨髁间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高某的右肩关节脱位,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最终桦甸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赔偿高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济损失11万余元。
“给打成这样,你们不快点执行我们就活不下去了。”案件刚进入执行程序,高某的家属就来到法院表示希望能尽快执行案款。面对如此焦急的当事人,执行法官在简单的释法明理后,便来到了高某所在医院,同高某沟通赔偿的具体事宜。当高某见到执行法官时,情绪异常激动,并要求齐某立刻给付全部赔偿款。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齐某在平安保险有一份保单可供执行,这一发现也成为本案唯一的财产线索。
在某监狱,执行法官与齐某会面。齐某并不认错,并表示自己已经在监狱服刑,更不会赔钱。面对齐某的强硬,执行法官称若齐某无法赔偿,只能执行其在平安保险的保单,而这笔保单的价值已超过了判决的赔偿款,届时不仅保单退保,而且齐某还会损失一部分钱。此时,齐某内心有一些动摇,执行法官趁热打铁,询问齐某是否有家人或者朋友能够帮助支付这笔赔偿款,最终,在执行法官多次劝说下,齐某称其还有一个姐姐能够帮忙。离开监狱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到齐某的姐姐,其表示会尽快凑齐赔偿款补偿高某。第二天一早,齐某的姐姐就带着赔偿款来到了法院,执行法官也在第一时间将赔偿款交付给了高某,至此,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得以成功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桦甸法院将继续在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的同时继续加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到将执行的态度、力度与为人民服务的温度有效结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31 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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