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桦甸市人民法院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便民、高效、成本低”为着力点,多措并举推进诉前调解工作,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大量矛盾纠纷。
强化机制建设,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桦甸法院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针对前期诉前调解运行中反映出来的流转效率慢、调解时间长等问题,及时查找和分析原因,研究实质性解决办法。印发《民事案件司法调解工作实施标准》和《民事案件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标准》,严格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流程管控,完善多元解纷合理考评机制,延伸多元解纷覆盖范围,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强化硬件设施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将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设置诉调对接中心、诉前调解等窗口,根据当事人不同需求,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一揽子”法律服务,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打好诉前调解工作基础。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多功能调解室,调解员在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统筹调度下,依托多元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
强化诉调对接,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让当事人省时、省力、省心,充分发挥司法确认“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促效率”的作用,桦甸法院依法贯彻执行司法确认制度,积极引导已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走司法确认“捷径”,通过法律途径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用法治手段固化调解成果,有效解决“调解—反悔—再调解—再反悔”的马拉松式难题,实现诉前调解案结事了的根本目的。针对达成调解协议且申请出具调解书的纠纷,及时将案件移交诉调对接中心,于立案后5日内出具调解书。针对调解不成或不具备调解条件的,及时退回立案庭进行依法立案。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优选有一定法律知识储备、业务水平精干、学习能力强的法官助理作为司法调解员,并从所在部门选定指导法官,为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质量管控,在缓解法官压力的同时助力其成长成才。同时聘请阅历丰富、有纠纷调解经历、群众威望高的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选派专业性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进行业务指导,切实加强诉前调解队伍调解能力。
强化保障机制,不断推进诉前调解工作落地落实。加强调度,由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定期开展统筹调度,实行每周一提示、每月一调度,推进工作落实。强化激励,设立司法调解激励机制,将调解工作成效作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嘉奖授予和职级晋升的参考因素。硬化指标,对桦甸法院分流到专职人民调解中心的案件设定最低工作量,在此基础上,对超出的部分进行以案定补,进一步激发工作动力。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6-26 16: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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