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理通报
(2022年第10期)
桦甸市人民法院
2022年1-6月审判态势分析报告
一、收结案情况
(一)全院收结案情况
1-6月,桦甸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23件,同比减少1218件,下降26.24%。其中:旧存243件,同比增加1件,上升0.41%;新收3180件,同比减少1219件,下降27.71%;审执结3167件,同比减少950件,下降23.08%;未结256件,同比减少268件,下降51.15%;结案率92.52%,同比上升3.81个百分点;结收比99.59%,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全口径结案率在全省排第20名,在全市排第3名。
全院员额法官25人,人均受案136.92件,比去年同期(165.75件)减少28.83件;人均结案126.68件,比去年同期(147.04件)减少20.36件。
(二)诉讼案件收结案情况
诉讼案件共受案1617件,同比减少1352件,下降45.54%。其中:旧存192件,同比减少30件,下降13.51%;新收1425件,同比减少1322件,下降48.13%;结案1521件,同比减少1150件,下降43.06%;未结96件,同比减少202件,下降67.78%;结案率94.06%,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结收比106.74%,同比上升9.51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诉讼案件结案率在全省排第11名,在全市排第1名。
审判法官(含院领导)19人,人均受案85.11件,人均结案80.05件。
(三)执行案件收结案情况
执行案件共受案1806件,同比增加134件,上升8.01%。其中:旧存51件,同比增加31件,上升155%;新收1755件,同比增加103件,上升6.23%;执结1646件,同比增加200件,上升13.83%;未结160件,同比增加66件,上升29.20%;结案率91.14%,同比下降4.66个百分点;结收比93.79%,同比上升6.26个百分点。执行案件结案率在全省排第33名,在全市排第7名。
执行法官(含院领导)6人,人均受案301件,人均结案274.33件。
图表1:桦甸法院1-6月收结存数量同比情况
(四)各类型案件收结案情况
1.刑事案件受案151件。其中:旧存7件,新收144件,结案139件,未结12件,结案率92.05%,结收比96.5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2.民事案件受案1414件。其中:旧存183件,新收1231件,结案1332件,未结82件,结案率94.20%,结收比108.2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3.行政案件受案17件。其中:旧存2件,新收15件,结案15件,未结2件,结案率88.24%,结收比10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4.执行案件受案1806件。其中:旧存51件,新收1755件,结案1646件,未结160件,结案率91.14%,结收比93.79%。
5.非诉保全审查案件受案35件。其中:旧存0件;新收35件,结案35件,未结0件,结案率100%,结收比10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图表2:桦甸法院1-6月受理各类案件占比图表
图表3:桦甸法院1-6月各类型案件收结案情况统计表
案件类型 | 旧存 | 新收 | 未结 | 已结 | 总计 | 结案率 | 结收比 |
非诉保全审查 | 0 | 35 | 0 | 35 | 35 | 100.00% | 100.00% |
民事 | 183 | 1231 | 82 | 1332 | 1414 | 94.20% | 108.20% |
刑事 | 7 | 144 | 12 | 139 | 151 | 92.05% | 96.53% |
执行 | 51 | 1755 | 160 | 1646 | 1806 | 91.14% | 93.79% |
行政 | 2 | 15 | 2 | 15 | 17 | 88.24% | 100.00% |
合计 | 243 | 3180 | 256 | 3167 | 3423 | 92.52% | 99.59% |
(五)各部门收结案情况
1.民事庭受案467件。其中,旧存84件,新收383件,结案438件,未结29件,结案率93.79%,结收比为114.3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2.金沙法庭受案63件。其中,旧存4件,新收59件, 结案59件,未结4件,结案率为93.65%,结收比10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3.八道河子法庭受案158件。其中,旧存52件,新收106件, 结案146件,未结12件,结案率为92.41%,结收比为137.7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4.立案庭受案422件。其中,旧存9件,新收413件,结案422件,未结0件,结案率为100%,结收比为102.1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5.行政审监庭受案188件。其中,旧存32件,新收156件,结案165件,未结23件,结案率为87.77%,结收比为105.7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6.刑事庭受案141件。其中,旧存7件,新收134件,结案131件,未结10件,结案率为92.91%,结收比为97.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7.执行局受案1806件。其中,旧存51件,新收1755件,结案1646件,未结160件,结案率为91.14%,结收比为93.79%。
图表4: 2022年1-6月全院各部门收结案统计表
序号 | 部 门 | 旧存 | 新收 | 未结 | 已结 | 总计 | 结案率 | 结收比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1 | 立案庭 | 9 | 413 | 0 | 422 | 422 | 100.00% | 102.18% | 100% |
2 | 民事庭 | 84 | 383 | 29 | 438 | 467 | 93.79% | 114.36% | 100% |
3 | 金沙法庭 | 4 | 59 | 4 | 59 | 63 | 93.65% | 100.00% | 100% |
4 | 刑事庭 | 7 | 134 | 10 | 131 | 141 | 92.91% | 97.76% | 100% |
5 | 八道法庭 | 52 | 106 | 12 | 146 | 158 | 92.41% | 137.74% | 100% |
6 | 院领导 | 0 | 174 | 14 | 160 | 174 | 91.95% | 91.95% | 100% |
7 | 执行局 | 51 | 1755 | 160 | 1646 | 1806 | 91.14% | 93.79% | |
8 | 行政审监庭 | 32 | 156 | 23 | 165 | 188 | 87.77% | 105.77% | 100% |
9 | 破产案件 | 4 | 0 | 4 | 0 | 4 | 0.00% | 100% | |
总 计 | 243 | 3180 | 256 | 3167 | 3423 | 92.52% | 99.59% | 100% |
二、1-6月全省法院审判绩效指标月通报排名情况
1-6月,审判绩效月通报六项指标合计比率95.04%,在全省排第10名,同比提升1个名次,在全市排第2名,同比提升2个名次。全市法院排名情况如下:
图表5:1-6月全市法院审判绩效六项指标排名
三、1-6月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审判绩效考核指标(26项38分)
根据《全省中级法院2022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考核基层法院审判绩效指标共26项,赋分值总计38分。其中设定基础考核指标14项,分值27分;管理考核指标6项,分值5分;加分考核指标5项,分值6分;减分考核指标1项。1-6月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基础考核指标(14项27分)
审判效率(4项11分)
1.结案率(8分,每季度2分)
一季度指标(65%),本院73.27%,二季度指标(83%),本院92.52%,全市均值89.09%,在全市排第3名;全省均值88.34%,在全省排第20名。全市和全省结案率最高值分别为高新法院94.26%与和龙市人民法院95.05%。
图表6: 全市法院结案率排名
图表7:本院各部门结案率排名
2.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分)指标(99.60%)
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无超审限案件,无延长审限案件。
3.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1分)
指标(1年以上不超0.15%,3年以上不超0.06‰)
截至6月末,超一年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共3件(不含破产案件),占比为0.19%;目前无超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
图表8: 2022年1-6月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统计表
部门 | 旧存 | 今年新增 | 结案 | 未结 | ||
超二年 | 超一年 | 合计 | ||||
民事庭 | 3 | 2 | 1 | 1 | ||
立案庭 | 1 | 1 | ||||
行政庭 | 1 | 1 | ||||
金沙法庭 | 1 | 1 | 1 | |||
刑事庭 | 1 | 1 | 1 | |||
八道法庭 | 1 | 1 | ||||
合计 | 6 | 2 | 5 | 0 | 3 | 3 |
4.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1分)指标(87%)
适用简易程序结案689件,适用速裁、小额诉讼程序结案523件,合计1212件,一审结案130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3.23%,比去年同期提高3.61个百分点,环比5月末上升1.32个百分点,呈上升趋势。全市均值91.72%,在全市排第4名;全省均值91.56%,在全省排第22名;全市和全省简易程序适用率最高值分别为永吉法院93.68%与和龙市法院96.88%。
图表9: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排名
图表10:本院各部门简易程序适用率排名
审判质量效果(4项10分)
5.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2分)指标(1.6%)
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8件,发回重审案件4件,发改率0.92%,比去年同期上升0.27个百分点。全市均值1.19%,在全市排第4名,全省均值1.94%,在全省排第6名,排在全市和全省第1名的是永吉法院0.11%。本院民事庭改判案件3件、发回重审2件,行政审监庭改判案件3件,立案庭改判案件1件,刑事庭改判案件1件、发回重审1件,金沙法庭发回重审1件,八道法庭无被发改案件。
图表11:全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排名
6.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2分)指标(0.16%)
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2件,一审生效案件1188件,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为0.17%。全市均值0.19%,在全市排第9名;全省均值0.16%,在全省排第50名。全省有19家法院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其中吉林市有3家法院为0%。
图表12: 全市法院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排名
7.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3分)指标(91%)
一审案件上诉56件,一审结案1301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5.70%,同比上升1.97个百分点。全市均值92.28%,在全市排第2名;全省均值89.76%,在全省排第2名;全市和全省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最高值均为舒兰法院96.58%。
图表13: 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排名
图表14: 本院各部门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排名
部 门 | 上诉数 | 一审结案数 | 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
立案庭 | 2 | 216 | 99.07% |
八道法庭 | 3 | 144 | 97.92% |
金沙法庭 | 3 | 59 | 94.92% |
刑事庭 | 7 | 126 | 94.44% |
民事庭 | 26 | 436 | 94.04% |
行政审监庭 | 14 | 160 | 91.25% |
全院合计 | 56 | 1301 | 95.70% |
8.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3分)指标(97.80%)
申请再审、申诉案件4件,生效案件1367件,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71%。全市均值97.85%,在全市排第2名;全省均值97.71%,在全省排第14名;全省有4家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100%,其中吉林市法院1家,为舒兰法院。本院各部门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民事庭99.49%、行政审监庭99.29%、刑事庭99.15%,立案庭、金沙法庭和八道法庭均为100%。
图表15: 全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排名
司法公开(4项4分)
9.裁判文书公开(1分)上半年、年度两次考核
上半年裁判文书上网率指标(50%), 1-6月裁判文书上网2307件,上网率72.84%。全市均值59.58%,在全市排第1名。据省院通报,我院文书上网率84.65%,在全省排第5名。上半年对2022年1月-5月审结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双百”核查工作以完成。
图表16: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排名
10.庭审直播公开指标(1分)
庭审直播共394件,直播率24.37%,全市均值19.70%,在全市排第4名,第1名为龙潭法院31.51%。
图表17:全市法院庭审直播率排名
11.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指标(1分)
有效公开率(0.5分)指标(98%),已公开案件1209件,有效公开案件1209件,有效公开率100%,在全市排第1名。
图表18:全市法院案件有效公开率排名
文书笔录公开率(0.5分)指标(45%),本院设定指标(100%)。文书、笔录公开共1262件,公开率104.38%,在全市排第2名,第1名为高新法院140.84%。
图表19:全市法院文书笔录公开率排名
12.司法透明度测评工作(1分)
待省法院制定发布《吉林法院2022年度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方案》(指标85分)。
司法辅助(2项2分)
13.对外委托案件办理规范性(1分)
待中院考核。
14.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案件办理规范性(1分)
由中院负责。
管理考核指标(6项5分)
15.裁判文书质量指标(1分)
待中院考核。
16.案件质量评查指标(1分)
待中院考核
17.院庭长确认监管率(0.5分)
院庭长确认监管率指标(60%),本院设定指标(100%)。确认监管案件68件,确认监管率100%。全市均值72.11%,全省均值61.79%,我院确认监管率在全市和全省均位居第一名。
图表20:全市法院确认监管率排名
18.院庭长实际监管率(0.5分)
院庭长实际监管率指标(90%),本院设定指标(100%)。反馈监管意见共70件,确认监管案件68件,实际监管率102.94%。全市均值98.58%,在全市排第4名;全省均值106.35%,在全省排第43名;全省法院实际监管率最高值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328.57%。
图表21:全市法院实际监管率排名
19.院领导审执结案件数(1分)
院长指标(5%),结案19件,占比为15%;其他院领导指标(30%),5位院领导人均结案77件,占全院人均结案数(126.68件)的60.78%。
20.卷宗归档率(1分)指标(100%)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已结诉讼案件归档率96.75%,未归档32件。
加分考核指标(4项5分)
21.全口径案件诉-程比(2分)
全口径案件诉-程比=一审诉讼结案数/(结案总数-减刑假释结案数-执行保全结案数),表现形式为1:N。一审诉讼案件结案1301件,全口径结案3167件,减刑假释(刑更)案件结案4件,执行保全案件结案308件,诉-程比为1:2.19,N=2.19,全市均值N=2.02,N高于全市均值不予加分。
22.人均结案数(1分)
据数据平台统计,我院员额法官共25人,人均结案126.68件。全市均值81.97件,在全市排第2名;全省均值77.35件,在全省排第12名;全市和全省人均结案数最高值分别为磐石法院156.81件和净月法院178.59件。我院结案数在百件以上的法官共有10人,其中超200件的法官3人,超300件的法官2人,超500件的法官1人。
图表22:全市法院人均结案数排名
图表23:本院各部门人均结案数排名
序号 | 庭室 | 旧存 | 新收 | 未结 | 已结 | 总计 | 结案率 | 人均受案 | 人均结案 |
1 | 执行局 | 51 | 1755 | 160 | 1646 | 1806 | 91.14% | 301.00 | 274.33 |
2 | 立案庭 | 9 | 413 | 0 | 422 | 422 | 100.00% | 211.00 | 211.00 |
3 | 八道法庭 | 52 | 106 | 12 | 146 | 158 | 92.41% | 158.00 | 146.00 |
4 | 民事审判庭 | 84 | 383 | 29 | 438 | 467 | 93.79% | 116.75 | 109.50 |
5 | 金沙法庭 | 4 | 59 | 4 | 59 | 63 | 93.65% | 63.00 | 59.00 |
6 | 行政审监庭 | 32 | 156 | 23 | 165 | 188 | 87.77% | 62.67 | 55.00 |
7 | 刑事审判庭 | 7 | 134 | 10 | 131 | 141 | 92.91% | 47.00 | 43.67 |
全院合计 | 243 | 3180 | 256 | 3167 | 3423 | 92.52% | 136.92 | 126.68 |
23.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分)
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9.4天。全市均值25天,在全市排第4名,全市平均审理天数最短的法院为舒兰法院16.8天。本院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3.8天,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2.3天,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2.5天,审查监督案件审理天数80.7天。
图表24:全市法院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排名
图表25:本院各审判部门平均审理天数排名
序号 | 庭室 | 刑事平均值 | 民事平均值 | 行政平均值 | 审查监督 | 合计平均数 |
1 | 立案庭 | - | 13 | - | 77 | 13.2 |
2 | 刑事审判庭 | 13.3 | - | - | 81 | 13.8 |
3 | 民事审判庭 | - | 22.2 | - | 84 | 22.3 |
4 | 行政审监庭 | - | 22.5 | 22.5 | - | 22.5 |
5 | 金沙法庭 | - | 26.9 | - | - | 26.9 |
6 | 八道法庭 | - | 28.9 | - | - | 28.9 |
合计 | 13.3 | 22.1 | 22.5 | 80.7 | 19.4 |
24.调撤率(1分)
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683件,司法确认案件42件,合计调撤725件,调撤率47.79%,低于全市均值(50.57%)2.78个百分点,在全市排第8名;高于全省均值(46.84%)0.95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49名。全市和全省法院调撤率最高值分别为船营法院68.86%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75.23%。
图表26:全市法院调撤率排名
25.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指标(1分)
我院已编制工作流程、操作标准、人员配置标准,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正在试行中。
减分考核指标
26.数据核查指标
为避免12月份收结案数据出现异常波动,立案庭每月应保持正常立案、均衡收案。各业务部门科学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提高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实现收结案的良性运转。
(二)智慧法院建设应用考核指标(9项5分)
1.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0.5分)指标100%,本院100%。
2.电子卷宗网上阅卷率(0.5分)指标100%,本院100%。
3.数据质量工作(0.8分)
(1)司法统计信息质检案件合格率(0.2分)指标(99%),本院99.91%,在全市排第2名,在全省排第3名。目前司法统计信息不合格项3条,不及时上报案件131件。
(2)案件基本信息质检案件合格率(0.2分)指标(99%),本院100%,在全市排第1名,在全省排第1名。
(3)审判管理信息质检案件合格率(0.2分)指标应达到全国均值以上,本院65.29%,低于全国均值(70.23)4.94个百分点。在全市排第4名,在全省排第17名,不合格项2201条,不及时上报案件131件。
(4)案件文书规范率(0.2分)指标应达到全国均值以上,本院100%,高于全国均值(97.66%)2.34个百分点。在全市排第1名。
4.智慧法院评价体系工作(0.5分)
已按时填报每个季度下发的表格。
5.移动办公办案工作(0.5分)
我院通过移动微法院能够实现移动端办公办案。
6.法院网络安全建设工作(0.4分)
已按时完成网络安全升级、等级保护测评整改工作。
7.安全事件(0.6分)
未发生安全事件和重大安全事件。
8.“法院调查问卷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工作(0.5分)
已按时完成上级法院下发的“法院调查问卷”信息填报工作。
9.智慧法院及信息化稿件发布情况(0.7分)
未发布。
以下九项指标不在绩效考核范围内,中院定期通报
1.电子卷宗智能编目率(指标100%),本院100%。
2.法律文书辅助生成率(指标100%)
1-6月,应用文书智能编写系统生成文书1091件,占诉讼结案总数的106.90%,刨除超额完成文书生成的案件数,还差20件没有应用文书智能编写生成文书。
图表27:1-6月审判法官文书生成率排名
序号 | 姓名 | 文书智能编写 | 结案数 | 文书 | 未生成 |
1 | 赵宏波 | 78 | 40 | 195.00% | |
2 | 王爽 | 9 | 5 | 180.00% | |
3 | 王建辉 | 3 | 2 | 150.00% | |
4 | 张博轩 | 25 | 19 | 131.58% | |
5 | 李文红 | 46 | 35 | 131.43% | |
6 | 庞玉占 | 43 | 34 | 126.47% | |
7 | 王宇航 | 29 | 25 | 116.00% | |
8 | 姜大赋 | 9 | 8 | 112.50% | |
9 | 王红波 | 104 | 95 | 109.47% | |
10 | 王冰茹 | 88 | 81 | 108.64% | |
11 | 巩建刚 | 39 | 36 | 108.33% | |
12 | 毛长斌 | 53 | 49 | 108.16% | |
13 | 张秀云 | 50 | 47 | 106.38% | |
14 | 郝振萍 | 101 | 95 | 106.32% | |
15 | 刘永辉 | 144 | 137 | 105.11% | |
16 | 王全新 | 94 | 89 | 105.62% | |
17 | 李刚 | 22 | 21 | 104.76% | |
18 | 刘星 | 50 | 48 | 104.17% | |
19 | 刘清华 | 111 | 108 | 102.78% | |
20 | 刘凤桐 | 147 | 146 | 100.68% | |
21 | 张文亮 | 134 | 135 | 99.26% | 1 |
22 | 罗晓波 | 247 | 266 | 92.86% | 19 |
合计 | 1626 | 1521 | 106.90% | 20 |
3.网上立案(指标50%)
民事一审网上立案率99.43%,行政一审网上立案率100%。
4.网上证据交换(指标5%)
本院设定指标(20%),电子法院网上证据交换共283件,证据交换率26.50%。
5.网上开庭(指标5%)
互联网法庭网上开庭122件,网上开庭率10.10%。
6.电子送达(指标30%)
电子法院电子送达5995件,电子送达率561.33%。
7.网上交费(指标5%)
电子法院网上交费1082件,网上交费率101.31%。
8.网上调解,网上调解共1003件,网上调解率94.80%,调解成功996件,音视频调解356件,诉前调解结案1003件。
9.电子签章应用(指标100%)
电子签章1652件,占诉讼结案数的108.61%。
(三)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指标(5分)
诉讼效率指标(赋分39分)
1.一审商事案件结案率(3分)
共受理一审商事案件956件,审结911件,结案率95.29%。全市均值90.55%,在全市排第2名;全省均值90.77%,在全省排第11名;全市和全省结案率最高值分别为永吉法院96.01%与和龙法院97.52%。
2.商事案件执结率(3分)
共受理商事执行案件811件,审执结694件,执结率85.57%。全市均值81.76%,在全市排第5名;全省均值82.01%,在全省排第26名;全市和全省执结率最高值均为丰满法院95.48%。
3.民商事案件立案平均用时(4分)
民商事案件立案平均用时为0.01天。全市均值4.08天,在全市排第1名;全省均值2.92天,在全省排第2名,第一名珲春法院立案平均用时为0.00天。
4.民商事案件审判平均用时(4分)
民商事案件审判平均用时35.92天。全市均值42.40天,在全市排第5名;全省均值49.68天,在全省排第27名;全市和全省审判平均用时最短的法院分别为舒兰法院29.78天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法院13.93天。
5.民商事上诉案件平均流转周期(4分)
民商事上诉案件平均流转周期为64.07天。全市均值72.74天,在全市排第3名;全省均值89.56天,在全省排第18名;全市和全省上诉案件平均流转周期最短的法院分别为永吉法院39.67天和辽源市西安区法院31.43天。
6.商事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4分)
商事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14.19天,平均用时指数为(-17.39%)。全市均值22.34天,在全市排第2名;全省均值25.74天,在全省排第10名;全市和全省商事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最短的法院分别为丰满法院11.19天和东丰法院6.75天。
7.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3分)
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5.06%。全市均值94.05%,在全市排第4名;全省均值93.18%,在全省排第26名;全市和全省简易程序适用率最高值分别为昌邑法院97.08%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法院98.51%。
8.商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3分)
商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93.47%。全市均值64.13%,在全市排第1名;全省均值49.55%,在全省排第3名;全省小额程序适用率最高值为东丰县法院96.30%。
9.破产申请审查案件结案率(3分)
2022年我院未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
10.破产案件结案率(4分)
我院共受理破产案件5件,其中旧存5件,结案1件(申请公司清算),未结4件,结案率20%。
11.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指数(4分)
已结案件审理周期为161天。
诉讼质量指标(赋分19分)
1.商事案件立案变更率(3分)
6月份无立案变更案件,立案变更率0%。全市均值0.14%,全省均值0.42%,全省有16家法院立案变更率为0%。
2.一审商事案件发改率(3分)
商事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共7件(被改判4件,被发回重审3件),一审商事案件发改率0.77%。全市均值0.95%,在全市排第8名;全省均值1.74%,在全省排第12名;全省发改率最低的法院为东丰法院0.17%。
3.商事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3分)
商事案件申请标的金额282,964,721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98,561,600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4.83%。全市均值75.57%,在全市排第10名;全省均值52.33%,在全省排第40名;全市和全省执行到位率最高值分别为磐石法院98.15%和双辽法院102.76%,全省有1家法院达到100%以上。
4.保全率(3分)
据“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统计,保全案件308件,一审民商事案件92件,保全率334.78%。全市均值148.97%,在全市排第2名;全市保全率最高值为磐石法院478.19%。
5.破产清偿率(4分)
我院破产案件相关财产还未变价拍卖,无法计算清偿比例。
6.执转破适用率(3分)
暂无执转破案件。
审判效果指标(赋分15分)
1.商事纠纷诉前调解适用率(3分)无统计权限
据本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统计,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案件889件,诉前调解适用率为92.99%。
2.商事案件调撤率(3分)
商事案件调撤率54.71%。全市均值65.76,在全市排名末位;全省均值56.24%,在全省排第43名;全市和全省调撤率最高值分别为舒兰法院80.48%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法院85.51%。
3.一审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率(3分)
一审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率97.91%。全市均值98.67%,在全市排第8名;全省均值97.73%,在全省排第32名;全省有1家法院服判息诉率达到100%,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法院。
4.商事生效案件申请再审、申诉率(3分)
商事生效案件申请再审、申诉率0.10%。全市均值0.50%,在全市排第3名,全省均值0.69%,在全省排第25名,在全省有20家法院无申请再审、申诉案件。
5.公众满意度(3分)
上级法院尚未开展。
诉讼自动化指标(赋分15分)无统计权限
1.民商事案件电子诉讼应用率(3分)
据“数据平台”统计,民商事案件电子诉讼应用率662.10%。
2.商事纠纷线上调解适用率(3分)
据“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统计,商事案件线上调解356件,线上调解适用率35.49%。
3.商事诉前调解成功率(3分)
据“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统计,线下、线上商事诉前调解成功案件878件,线下、线上商事诉前调解结案867件,商事诉前调解成功率98.80%。
4.委托鉴定线上适用率(3分)
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统计,委托鉴定线上适用率100.00%。
5.案拍比(3分)
据“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统计,司法拍卖案件16件,占1116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1.10%。全市均值1.37%,在全市排第6名;全市案拍比最高值为高新法院2.98%。
四、审委会研究案件情况
1-6月,共召开审判委员会6次,讨论案件33件,占已结案件的1.04%。其中,刑事案件28件、执行案件1件、民事案件4件。案件评查6次,共16件。
1-6月,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次,讨论民事案件1件。
五、呈现的审判态势及建议
2022年上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我院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坚决克服疫情冲击被动局面,顶住办案压力迎难而上,全力投入审判攻坚战,较好地完成了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共受理各类案件3423件,审执结3167件,结案率92.52%,同比上升3.81%,环比5月末上升8.2个百分点。审判绩效六项重点指标合计比率排名位居全省第10位、全市第2位。审判态势稳中有进,各项工作呈现出五个方面的新特点:一是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上半年新收诉讼案件同比下降48.13%(不含司法确认案件同比下降48.66%);诉前调解案件1003件,诉前调解导出率94.80%,同比提升31.99%;审理司法确认案件42件,与一审民事案件占比为3.97%,同比提升1.6%。二是繁简分流工作进一步推进。5月-6月共新收一审民事案件369件(不含法庭和院领导案件),立案庭仅一名法官承办151件,占比为40.92%,有效缓解了民事法官案多人少的压力。三是服判息诉率稳步提升。一审上诉案件56件,同比减少98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5.70%,同比提升1.97%;申请再审、申诉案件4件,同比减少9件,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71%,同比提升0.27%。四是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提升。上半年公告案件共22件,同比减少152件,下降87.36%,简易程序适用率明显提升,同比上升3.61%。五是院庭长“四类案件”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各业务部门对“四类案件”的适用范围、监管程序、系统标注等内容已了然于胸,能够积极主动对“四类案件”进行识别标注,院庭长认真履责及时提出监管意见,确认监管率和实际监管率均达到100%,审判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上半年工作任务已圆满完成,接下来应认真谋划下半年审判执行工作。一些年度指标还未达到考核标准,营商环境、精品工程个别指标还未开展、落实,全体法官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紧盯审判执行质效核心指标,进一步提升弱项指标、巩固重点指标,积极应对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全力推动审判质效稳中有升、提档进位,确保如期完成2022年度审判执行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目标引领,对标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问题,做好下半年工作计划,加强工作计划落实的针对性和执行力。
各业务部门要围绕审判质效指标这根“指挥棒”,加强对审判质效通报和每月审判工作态势分析的学习研究,了解年度审判绩效考核标准和本院总体目标,坚持目标引领,并做好下半年工作计划。上半年质效指标靠后的法官应认真查找差距,找准薄弱指标,分析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提升审判质效的措施,精准发力,优化各项审判质效指标。
(二)推进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上半年,在诉源治理工作中,司法确认案件占比尚未达到年度考核标准。为切实增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和促进社会高效能治理实效,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和诉讼增量,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打造诉源治理精品工程,我院应全力推进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立案前,调解员开展诉非分流,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宜的方式解决纠纷。强化调解分流机制,能导出化解的案件尽量导出化解。充分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减少诉内案件增量,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实质解纷功能。对诉源治理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好的案例,要注意归纳、总结、提炼,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在全国或省级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三)深入推进实施“精品工程“各项工作,加强创新举措研究谋划和创新经验挖掘培育,形成示范性、标志性的工作成果,助力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
“精品工程”考核指标赋分15分,包括:诉源治理、司法改革、司法研究、审判案例、司法建议、裁判文书、庭审、智慧法院8个方面重点领域工作。整体业务工作由研究室牵头,统筹协调各部门完成。目前,我院 “精品工程”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其一:各部门对“精品工程”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大多数法官没有把“精品工程”相关工作提上日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甚至被完全忽略;其二:报送的相关材料数量少质量低。个别庭室存在报送审判案例、司法建议等不积极、不配合的情况,报送的案例质量不高,上报的裁判文书存在低级错误,基本不具备评优、获奖、回复和采纳价值。
为深入推进实施“精品工程”各项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对“精品工程”工作的认识。把司法改革、司法研究、审判案例、司法建议、裁判文书、庭审、智慧法院8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完成。
2.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提升裁判文书质量的意见》、《关于编写报送参考性案例体例的意见》、《庭审行为规范文件汇编》等文件要求制作司法建议、优秀裁判文书、审判案例、开展庭审活动等。
3.认真学习研究,提高质量。组织各业务部门专门负责人员学习、借鉴全国各地被评为优秀或被采用的司改案例、审判案例、司法建议、裁判文书、庭审等,相互交流以往优良经验做法,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4.加强创新举措研究谋划和创新经验挖掘培育。积极发掘探索,勇于打破常规,从立案开始超前谋划打造,紧紧抓住有社会效应、有较强典型性、有较高参考价值、有教育性、新颖性、疑难性的案件,重点关注并做好标记。注重程序、庭审、裁判文书、司法建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等方面,积极寻求上级法院或专业人士条线指导,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标志性的工作成果。
5.增加精品数量。各业务部门至少打造一个司法改革精品、一个司法研究精品、一个审判案例精品、一个类案或综合性司法建议精品、一篇优秀裁判文书、一个优秀庭审,立案部门打造诉源治理精品、审管办打造智慧法院精品。力争以上工作成果被省级以上平台采用、推广、评优。
(四)进一步加强裁判文书的评查力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根据中院对基层法院审判绩效考核要求,发现裁判文书存在明显低级错误情形的,每篇减0.1分,减分以1分为限,文书低级错误将影响年度考核和司法公信力。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文书上网前务必认真审查是否存在低级错误,切实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审管办应加大对裁判文书的评查力度,对于评查结果要定期公布,一经发现存在低级错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被中院通报批评、扣分处理的,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与绩效奖金分配紧密挂钩。
(五)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开通企业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加大涉企案件法治宣传力度。
下半年,应重点关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量,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品工程。
1.优化诉讼服务。开通企业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优质诉讼服务,推进“当场立案+电子送达+诉讼保全+案件速裁”工作机制,努力为涉企纠纷提供最优化解方案。同时积极适应疫情常态化新形势,大力推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网上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
2.深化繁简分流。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作用,坚持诉前案件分流机制,同时打造高效速裁团队,努力将65%的涉企案件化解在前端,让后端精审团队集中精力办好疑难复杂案件。
3.提升审判效率。加强对涉企案件各流程节点的全面管控,重点监督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等流程节点。加大民商事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扩大独任制审判适用范围,从简从快审理案件,尽最大努力缩短民商事案件审判平均用时。
4.提升执行质效。持续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加大执行积案清理力度,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100%执行到位。完善执行立案规则,推行执行案件“当场立案”,简化执行流程,压减执行时间。提高财产保全效率,加强财产查控工作。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有效提高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的财产变现率和溢价率。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及时分配涉企执行案款。
5.破产程序高效推进。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形成“府院联动解纷”协调机制,向相关部门提出协调建议,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共同商讨、解决破产案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破产案件的高效审理。
6.为企业提供行为规范和法律指引。加强司法审判大数据分析和应用,及时总结企业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指导性案例等功能作用,积极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行为规范和法律指引,帮助企业构筑预防纠纷和防范风险机制。
7.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1)通过法官送法进企业、召开座谈会、开办专题讲座、精典案例解读、动漫宣传等方式,针对涉企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
(2)认真落实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精心筛选和打造民商事案件精品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导、评价和引领作用。
(3)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将成效显著、广受好评的经验举措提炼上升为制度规则,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推行实施。
(4)在法院内外网开设工作专栏,统筹发布工作举措做法、先进经验,及时准确向社会传递专项行动成效,营造深厚工作氛围。
审判管理办公室
(研究室)
2022年7月20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9-13 14:52:04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