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理通报
(2021年第19期)
桦甸市人民法院
2021年1-3月审判态势分析报告
一、收结案情况
(一)各类案件收结案情况
2021年1-3月,桦甸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66件。其中:旧存242件;新收2024件(同比增加1253件,上升162.52%);审执结1784件(同比增加1166件,上升188.67%);未结482件(同比减少29件,下降5.68%);结案率78.73%(同比上升23.99个百分点);诉讼案件结案率74.13%(同比上升38.39个百分点);执行案件结案率88.30%(同比上升17.8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1%(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结收比88.14%(同比上升7.98个百分点)。
受理诉讼案件1531件。其中:旧存222件,新收1309件(同比增加957件,上升271.88%);结案1135件(同比增加952件,上升520.22%);未结396件(同比增加67件,上升20.36%)。
受理执行案件735件。其中:旧存20件,新收715件(同比增加296件,上升70.64%);结案649件(同比增加214件,上升49.20%);未结86件(同比减少96件,下降52.75%)。
图表1:桦甸法院1-3月收结案情况对比图
1.刑事案件受案186件。其中:旧存13件;新收173件(同比增加146件,上升540.74%);结案176件(同比增加163件,上升1253.85%);结案率94.62%(同比上升57.48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同比持平)。
2.民事案件受案1299件。其中:旧存207件;新收1092件(同比增加790件,上升261.59%);结案922件(同比增加769件,上升501.61%);结案率70.98%(同比上升37.06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9%(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
3.行政案件受案21件。其中:旧存2件;新收19件(同比增加10件,上升111.11%);结案12件(同比增加9件,上升300%);结案率57.14%(同比上升29.87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同比持平)。
4.执行案件受案735件。其中:旧存20件;新收715件(同比增加296件,上升70.64%);结案649件(同比增加214件,上升49.20%);结案率88.30%(同比上升17.8个百分点)。
5.非诉保全审查案件受案23件。其中:旧存0件;新收23件(同比增加9件,上升64.29%);结案23件(同比增加9件,上升64.29%);结案率100%(同比持平)。
6.区际司法协助案件受案2件。其中:旧存0件,新收2件,结案2件,结案率100%,2020年无此类案件。
全院未结案件484件。其中,刑事10件,民事379件,行政9件,执行86件。
图表2:桦甸法院1-3月受理案件类型占比图
图表3:桦甸法院1-3月已结案件类型占比图
(二)各部门收结案情况
1.民一庭受案330件。其中,旧存56件,新收274件,结案209件,未结121件,结案率为63.33%,结收比为76.2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2.民二庭受案369件。其中,旧存76件,新收293件,结案241件,未结128件,结案率为65.31%,结收比为82.2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3.金沙法庭受案108件。其中,旧存9件,新收99件, 结案90件,未结18件,结案率为83.33%,结收比为90.9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4.八道河子法庭受案91件。其中,旧存26件,新收65件, 结案61件,未结30件,结案率为67.03%,结收比为93.8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5.立案庭受案227件。其中,旧存13件,新收214件,结案208件,未结19件,结案率为91.63%,结收比为97.2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6.审监庭受案91件。其中,旧存9件,新收82件,结案67件,未结24件,结案率为73.63%,结收比为81.7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7.行政庭受案145件(诉讼118件、执行异议27件)。其中,旧存18件(诉讼17件、执行异议1件),新收127件(诉讼101件、执行异议26件),结案111件(诉讼84件、执行异议27件),未结34件(诉讼案件),结案率为76.55%,结收比为87.4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8.刑事庭受案175件。其中,旧存9件,新收166件,结案169件,未结6件,结案率为96.57%,结收比为101.8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9.执行局受案707件。其中,旧存19件,新收688件,结案621件,未结86件,结案率为87.84%,结收比为90.26%。
图表4: 2021年1-3月全院各部门收结案统计表
序号 | 部 门 | 旧存 | 新收 | 未结 | 已结 | 总计 | 结案率 | 结收比 |
1 | 民一庭 | 56 | 274 | 121 | 209 | 330 | 63.33% | 76.28% |
2 | 民二庭 | 76 | 293 | 128 | 241 | 369 | 65.31% | 82.25% |
3 | 金沙法庭 | 9 | 99 | 18 | 90 | 108 | 83.33% | 90.91% |
4 | 八道法庭 | 26 | 65 | 30 | 61 | 91 | 67.03% | 93.85% |
5 | 立案庭 | 13 | 214 | 19 | 208 | 227 | 91.63% | 97.20% |
6 | 审监庭 | 9 | 82 | 24 | 67 | 91 | 73.63% | 81.71% |
7 | 行政庭 | 18 | 127 | 34 | 111 | 145 | 76.55% | 87.40% |
8 | 刑事庭 | 9 | 166 | 6 | 169 | 175 | 96.57% | 101.81% |
9 | 执行局 | 19 | 688 | 86 | 621 | 707 | 87.84% | 90.26% |
合计 | 242 | 2024 | 482 | 1784 | 2266 | 78.73% | 88.14% |
1-3月审判质效主要指标月调度指标合计比率84.48%。其中,立案庭92.77%、刑事庭91.17%、金沙法庭86.29%、行政庭83.32%、审监庭82.41%、民二庭78.01%、八道法庭77.98%、民一庭77.15%。
图表5: 1-3月审判质效重点指标月调度排名情况
序号 | 部 门 | 合计比率 |
1 | 立案庭 | 92.77% |
2 | 刑事庭 | 91.17% |
3 | 金沙法庭 | 86.29% |
4 | 行政庭 | 83.32% |
5 | 审监庭 | 82.41% |
6 | 民二庭 | 78.01% |
7 | 八道法庭 | 77.98% |
8 | 民一庭 | 77.15% |
合计比率=结案率×50%+(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2×30%+(旧存未结案件反向指标+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调撤率)/3×20% |
二、审判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各中院2021年度审判绩效考核指标说明(征求意见稿)》,1-3月考核指标情况如下:
(一)基础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结案率按季度进行考核,一季度指标值(55%)本院结案率78.73%,全市均值76.01%,全省均值74.34%;
2.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值(99%),本院99.91%,全市均值99.95%;
3.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值(85%),本院89.34%,全市92.24%,全省92.43%;
4.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值(94.5%),本院98.76%,全市97.31%,全省97.83%;
5.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值(97.5%),本院99.52%,全市95.67%,全省98.98%;
6.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值(2%),本院0.86%,全市1.49%,全省1.78%;
7.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值(0.16%),本院0%,全市0.17%,全省0.17%;
8.司法公开
(1)裁判文书公开分为上半年、年度两次考核,裁判文书上网率指标值(80%),本院65.13%,全市62.88%;对2020年下半年审结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双百”核查已完成;
(2)庭审直播公开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值(70%),本院67.45%;
(3)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按年度进行考核。
有效公开率指标值(97%),本院100%,全市99.76%;
电子送达率指标值(30%),本院361.82%,全市100.6%;
文书笔录公开率指标值(60%),本院20.85%,全市26.68%。
(4)司法透明度测评工作按年度进行考核,待上级院具体部署。
9.院领导审执结案件数指标按年度进行考核。院长指标值(5%),未完成;其他院领导指标值(30%),1-3月,其他4位院领导平均结案数(36.25件)占全院人均结案数(61.52件)的58.92%;
10.卷宗归档率按年度进行考核,指标值(100%),本院99.15%;
11.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情况按年度进行考核
(1)确认监管率指标值(60%),本院20.18%,全市48.66%。
(2)实际监管率指标值(90%),本院63.64%,全市75.15%。
(二)管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对外委托案件办理规范性年度内随机考核,待抽查;
2.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案件办理规范性(中院负责);
3.案件质量评查按年度进行考核,暂未发现扣分情况;
4.庭审质量评查年度内随机抽查,暂未发现扣分情况;
5.裁判文书质量指标年度内随机抽查,暂未发现扣分情况;
(三)加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人均结案数按年度进行考核,本院61.52件,全市均值39.91,全省均值42.9件;
2.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按年度进行考核,本院27.4天,全市均值27.9天,全省均值26.6天;
3.旧存未结案件占比按年度进行考核,据中院统计,本院0.02%,全市均值0.03%,全省均值0.01%,本院实际占比3%;
4.调撤率按年度进行考核,本院41.32%,全市均值46.34%,全省均值51.32%;
5.上诉案件流转周期,考核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上诉案件卷宗移送情况。本院48.84天,全市均值57.69天,全省均值84.12天;
6.员额法官庭审直播全覆盖按年度进行考核,指标值(100%),本院90.48%,还差2人。
(四)各部门重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结案率
全院结案率78.73%。其中,刑事庭96.57%、立案庭91.63%、执行局87.84%、金沙法庭83.33%、行政庭76.55%、审监庭73.63%、八道法庭67.03%、民二庭65.31%、民一庭63.33%。
2.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全院上诉案件14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8.76%。其中,行政庭100%、审监庭100%、八道法庭100%、民一庭99.52%、刑事庭98.82%、立案庭98.43%、金沙法庭97.78%、民二庭97.52%。
3.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
全院生效案件申请再审、申诉4件,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52%。其中,立案庭100%、刑事庭100%、行政庭100%、审监庭100%、民二庭99.44%、民一庭99.32%、金沙法庭98.28%、八道法庭98.11%。
4.旧存未结案件占比
截至3月末,全院尚有旧存未结案件68件,占受案总数的3%。诉讼旧存案件未结64件,占比为4.18%;执行旧存案件未结4件,占比为0.54%。其中,执行局0.57%、立案庭1.32%、刑事庭1.71%、民一庭2.12%、审监庭3.30%、金沙法庭3.70%、行政庭4.83%、民二庭5.15%、八道法庭13.19%。
5.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
全院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程序审结案件937件,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9.34%。其中,立案庭93.81%、审监庭92.54%、金沙法庭91.95%、民一庭90.59%、刑事庭90.53%、民二庭88.19%、行政庭82.93%、八道法庭78.69%。
6.调撤率
全院结案方式为调解、撤诉、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共446件,司法确认案件23件,合计469件,调撤率为41.32%。其中,立案庭65.33%、八道法庭55.74%、民二庭54.13%、行政庭47.56%、民一庭46.41%、审监庭44.78%、金沙法庭40.00%、刑事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100%。
3月份,民二庭在团队共同努力下撤诉32件物业合同纠纷案件,为提升调撤率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将一季度民二庭调撤率提升了近7个百分点,全院诉讼案件调撤率提升了1.7个百分点。
7.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全院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共9件(改判7件、发回重审2件),一审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0.86%。其中,民一庭0.96%、金沙法庭1.11%、民二庭2.49%,其他部门均无被发改案件。
图表6: 1-3月一审上诉案件被发改情况统计
被改判 | 被发回重审 | |||||||||||||||
序号 | 庭室 | 被二审改判 | 被再审改判 | 合计 | 被二审发回重审 | 被再审发回重审 | 合计 | 总计 | ||||||||
刑事 | 民事 | 行政 | 刑事 | 民事 | 行政 | 刑事 | 民事 | 行政 | 刑事 | 民事 | 行政 | |||||
1 | 民一庭 | 0 | 2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2 | 民二庭 | 1 | 3 | 0 | 0 | 0 | 0 | 4 | 0 | 2 | 0 | 0 | 0 | 0 | 2 | 6 |
3 | 金沙法庭 | 0 | 1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总计 | 1 | 6 | 0 | 0 | 0 | 0 | 7 | 0 | 2 | 0 | 0 | 0 | 0 | 2 | 9 |
8.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情况
(1)确认监管率:确认监管案件22件,系统自动识别86件,手动标记23件,确认监管率20.18%(指标60%)。
(2)实际监管率:反馈监管意见的案件14件,确认监管案件22件,实际监管率63.64%(指标90%)。
9.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全院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7.4天。其中,刑事庭11.4天、立案庭16天、八道法庭27.3天、金沙法庭28.2天、行政庭29.7天、民二庭31.7天、民一庭39.7天、审监庭41.6天。
10.庭审直播公开率
全院开庭审理762件,庭审直播514件,庭审直播公开率67.45%。其中立案庭116.44%、审监庭93.33%、行政庭89.80%、八道法庭82.05%、民一庭66.20%、刑事庭63.47%、民二庭58.13%、院领导33.33%、金沙法庭4.35%(不具备直播条件)。
(五)长期未结案件和旧存未结案件情况
1.长期未结案件情况。截至3月末,长期未结案件共3件(不含破产)。其中超一年不满两年的未结诉讼案件2件,超两年未结诉讼案件1件。
图表7: 1-3月长期未结案件统计表
部门 | 旧存 | 今年新增 | 结案 | 未结 | ||
超二年 | 超一年 | 合计 | ||||
民一庭 | 1 | 1 | 1 | |||
民二庭 | 1 | 1 | 1 | |||
金沙法庭 | 1 | 1 | 1 | |||
院领导 | 1 | 1 | ||||
合计 | 3 | 1 | 1 | 1 | 2 | 3 |
2.旧存未结案件情况。截至3月末,2020年12月31日前立案未结案件共计68件(诉讼64件、执行4件),占比3%。其中,民二庭19件,占比5.15%;八道法庭12件,占比13.19%;行政庭7件,占比4.83%;民一庭7件,占比2.12%;金沙法庭4件,占比3.70%;审监庭3件,占比3.30%;刑事庭3件,占比1.71%;立案庭3件,占比1.32%。
(六)司法改革工作推进相关情况(审委会情况)
1-3月,共召开审判委员会1次,讨论案件5件,占已结案件的0.28%。其中,刑事案件3件,占0.17%;民事案件2件,占0.11%。
全院召开法官会议1次,讨论案件1件(刑事案件)。
三、智慧法院建设与应用工作
(一)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网上立案(指标值50%)
民事一审网上立案率90.20%,行政一审网上立案率94.12%。
2.网上证据交换(指标值5%)
电子法院网上证据交换共114件,证据交换率10.88%。其中,金沙法庭31.31%、审监庭23.17%、民一庭14.96%、行政庭12.37%、八道法庭7.69%、立案庭2.33%、民二庭1.05%。
3.网上开庭(指标值5%)
电子法院网上开庭99件,华宇云间网上开庭3件,合计102件,网上开庭率9.73%。其中,审监庭28.05%、行政庭21.65%、民一庭12.41%、立案庭6.98%、八道法庭4.62%、民二庭3.48%、金沙法庭2.02%。
4.电子送达(指标值30%)
电子法院电子送达7273件,电子送达率693.99%。
5.网上交费(指标值5%)
电子法院网上交费145件,网上交费率13.84%。
6.网上调解
网上调解共744件。
7.电子签章应用(指标值100%)
电子签章1024件,占已结案件数的90.38%,无电子签章案件109件。
8.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指标值100%),本院100%。
9.电子卷宗智能编目率(指标值100%),本院100%。
10.电子卷宗网上阅卷率(指标值100%),本院100%。
11.电子卷宗自动归档率(指标值100%),本院100%。
12.法律文书辅助生成率(指标值100%),本院100%。
(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
1.智能合议室、法官会议室建设情况。目前已建设完成1个,智能合议室与法官会议室共同使用。
2.智能接待室。目前已建成智能接待室1个。
3.智能庭审系统。目前建成科技法庭11个,互联网法庭1个,共建成12个。
四、呈现的审判态势及建议
1-3月,我院审判工作状况良好,审理工作总体平稳。对照《省法院对各中院2021年度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征求意见稿)》,季度考核指标结案率已达到指标值,其他审判效率和效果指标也基本达到考核标准。2021年后三个季度各部门要认真研判省法院绩效考核指标,对标完成审判工作任务。
(一)科学设定全年工作指标。各部门要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要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紧盯不足,坚持持续发力,摒弃前松后紧的做法。
(二)加大旧存案件清理力度,力争上半年基本化解完毕。截至3月末,尚有旧存未结案件68件,占比3%,指标压力比年初时已经有所缓解,但排名仍然靠后。建议各办案法官积极化解旧存案件,争取在二季度末之前将旧存积案基本化解完毕,将旧存案件占比降至0.5%以内。
(三)加强案件流程管理,严格控制公告案件。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9.34%,低于地区平均值2.9个百分点,在地区排第9名;低于全省法院平均值3.09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55名。我院的简易程序适用率偏低,主要原因是公告送达案件过多。建议积极探索送达工作机制,尽量减少公告送达的适用,以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指标。
(四)增强法官案件调解意识,树立“调撤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理念,切实提高案件调撤率。一季度,诉讼案件调撤率41.32%,相对全省法院和地区平均值差距较大,低于地区平均值5.02个百分点,在地区排第8名;低于全省平均值10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59名。案件调撤,不仅可以直接提升调撤率,还对平均审理天数等效率指标有直接的提升作用,对服判息诉率、案件发改率等质量指标有间接的正向影响。然而,我院的调撤率长期处于低水平,不仅直接拉低了考核指标,更连带影响了其他效率和效果指标。请各办案法官,尤其是民商事一审办案法官,高度重视案件调撤工作,发挥主观能动,积极寻求好的方式方法,切实提升本院调撤率指标。
(五)严格控制案件延长审限,避免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降低。我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91%,只因有1件延长审限案件,未达到100%。这里需要明确:延长审限和超审限结案会降低此项指标。扣除审限与延长审限在考核上的意义完全不同。请各办案人清楚把握两者的差别,能够扣除审限的尽量不要延长审限,并继续保持超审限结案数为“零记录”,以免影响指标。
(六)高度重视审限管理,时刻关注案件审理进度,着力缩短审理周期。我院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7.4天,略低于全市平均值0.5天,在全市排名第七,按此发展下去,年末得分几率渺茫。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个别案件有扣除审限事项但是没有扣除或没有及时扣除审限;二是邮寄送达过多,占用时间过长。有必要再次强调:扣除审限的天数不计入审理天数,而因为预估能够在审限内完成审理所以没有扣除的,或者在审限临近届满时才扣除的,扣除前的时间都会被计入审理周期,造成指标下降。所以请各办案人积极履行手续,主动将有扣除事项的案件及时扣除审限,尽量缩短审理周期。此外,在启动邮寄送达之前应尽量尝试其他快捷的直接送达方式。
(七)强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建立“监管——反馈”机制。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情况指标均未达标,其中:确认监管率20.18%(指标60%),实际监管率63.64%(指标90%)。请院庭长及办案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四类案件”后及时在系统中标注公示,由系统自动识别的案件在甄别后确认应纳入监管范围的要及时确认监管。对于已经确认监管的案件,要及时反馈监管意见。
(八)全面推进庭审直播工作,确保庭审直播常态化、优质化。2021年庭审直播指标值变更为70%,计算公式调整为:庭审直播率=直播案件数/开庭审理案件数×100%。目前全院庭审直播公开率67.45%,还未达到指标值。我院应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庭审直播率,确保庭审直播常态化、优质化。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庭审直播工作计划,将庭审直播工作任务分解到办案团队,分解到法官个人,确保“应播尽播”。切实实现庭审直播常态化,保障庭审直播工作稳步推进。二是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及庭审秩序,提高庭审质量,确保庭审直播优质化。
(九)文书笔录公开率偏低,应予以重视。2021年文书笔录公开率指标由30%调整为60%,计算公式:文书笔录公开数/应公开案件数×100%。去年文书笔录公开率达到30%已经困难重重,今年指标值上调了30个百分点,任务比较艰巨。目前文书笔录已公开225件,公开率20.85%,还差509件达到60%。想要达标就必须保证所有开庭案件的每一次庭审笔录全部上传至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并全部公开。另外,各部门需筛选出达到公开要求的诉讼案件结案文书予以公开,争取4月末达到考核指标。
报送:桦甸市人民法院院级领导
发至:本院各庭、处、室(队)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2021年4月13日发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7 15: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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