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工作的集约化管理优势
——对桦甸法院司法公开工作集约化管理的调研
桦甸市人民法院 赵凌童
一、粗放分散管理存在的问题
司法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不需笔者赘言。实践中,司法公开工作,尤其是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往往由各办案部门员额法官和助理们具体完成,审管办负责统计调度。在2018年4月份之前桦甸法院也是采取这种方式进行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存在许多弊端:一是增加了本已经任务繁重的业务部门的工作压力,二是难以统一工作的规程、标准和进度,三是不容易引起业务部门的重视,造成相关工作迟滞,指标下降,最终影响司法公开的效果。
二、桦甸法院的集约化管理尝试
针对这种情况,自2019年1月开始,桦甸法院尝试将司法公开工作中部分线上程序性、事务性工作,例如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等平台上的相关公开操作,全部收归数据指挥中心集约管理,统一操作。具体的做法是:一是在数据指挥中心,设立专门的司法公开团队,每天登陆系统,对全院需要公开的审判流程信息进行集中公开操作,确保司法公开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各有专司,互不干扰,整合有限的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公开工作的效率;二是对司法公开团队进行专门的司法公开工作培训,统一了公开标准,规范了操作流程,确保了司法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设立畅通的问题反馈渠道,定期将司法公开台账中司法公开的内容、操作人、操作日期等内容进行通报,随时将司法公开中发现的诸如案件信息录入缺漏讹误等方面的问题反馈给各员额法官,确保了司法公开工作的效果。
三、集约化管理前后的数据对比情况
以下以图表形式列出集约管理前后的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相关数据变化情况。
从折线图可见集约管理后数据出现明显提升(7.74%,2019年1月)并持续走高。集约管理后的数据最低点为6.4个百分点(2019年4月),仍远高于集约管理前的数据最高点4.37个百分点(2018年12月)。
可见集约管理前最高的数据为30.64%(2018年12月),而次月集约管理之后数据迅猛提升一倍有余(68.21%,2019年1月),并长期维持高位。集约管理后的最低数据54.55%(2019年9月)也远高于集约管理前的数据。
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电子送达率同期比对情况 |
上图为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电子送达率同期对比情况。图中红色部分为2019年,也就是集约管理实行后的数据。可见集约管理后每个月数据都高于集约管理前同期数据数倍之多。
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文书公开率同期比对情况 |
上图为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文书公开率同期对比情况。可见集约管理实行后的数据比集约管理前同期数据至少提高了一倍有余。
四、结论
可见在数据指挥中心集约统管之后,桦甸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确实出现了较大的进步。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集约化管理是提升司法公开工作效率和效果的可行手段。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2 08: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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