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民法院
2021年1-7月司法统计分析报告
一、收结案情况
(一)各类案件收结案情况
2021年1-7月,桦甸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53件。其中:旧存242件,新收5311件,审执结4943件,未结610件,结案率89.01%,结收比93.07%。全院结案率在全省排第4名,在全市排第2名。
受理诉讼案件3387件。其中:旧存222件,新收3165件,结案3089件,未结298件,结案率91.20%,结收比97.6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3%。诉讼案件结案率在全省排第2名,在全市排第2名。
受理执行案件2166件。其中:旧存20件,新收2146件,结案1854件,未结312件,结案率85.60%,结收比86.39%。执行案件结案率在全省排第27名,在全市排第7名。
图表1:桦甸法院1-7月收结案情况对比图
1.刑事案件受案317件。其中:旧存13件,新收304件,结案297件,未结20件,结案率93.6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2.民事案件受案2982件。其中:旧存207件,新收2775件,结案2710件,未结272件,结案率90.8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3%。
3.行政案件受案44件。其中:旧存2件,新收42件,结案38件,未结6件,结案率86.3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4.执行案件受案2166件。其中:旧存20件,新收2146件,结案1854件,未结312件,结案率85.60%。
5.非诉保全审查案件受案41件。其中:旧存0件;新收41件,结案41件,未结0件,结案率100%。
6.区际司法协助案件受案2件。其中:旧存0件,新收2件,结案2件,未结0件,结案率100%。
7.国家赔偿案件受案1件。其中:旧存0件,新收1件,结案1件,未结0件,结案率100%。
图表2:桦甸法院1-7月受理案件类型占比图
图表3:桦甸法院1-7月各类型案件收结案情况
案件类型 | 旧存 | 新收 | 未结 | 已结 | 总计 | 结案率 | 结收比 |
刑事 | 13 | 304 | 20 | 297 | 317 | 93.69% | 97.70% |
民事 | 207 | 2775 | 272 | 2710 | 2982 | 90.88% | 97.66% |
行政 | 2 | 42 | 6 | 38 | 44 | 86.36% | 90.48% |
执行 | 20 | 2146 | 312 | 1854 | 2166 | 85.60% | 86.39% |
非诉保全审查 | 0 | 41 | 0 | 41 | 41 | 100.00% | 100.00% |
区际司法协助 | 0 | 2 | 0 | 2 | 2 | 100.00% | 100.00% |
国家赔偿 | 0 | 1 | 0 | 1 | 1 | 100.00% | 100.00% |
合计 | 242 | 5311 | 610 | 4943 | 5553 | 89.01% | 93.07% |
(二)各部门收结案情况
1.民一庭受案640件。其中,旧存56件,新收584件,结案585件,未结55件,结案率为91.41%,结收比为100.1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2.民二庭受案711件。其中,旧存76件,新收635件,结案636件,未结75件,结案率为89.45%,结收比为100.1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4%。
3.金沙法庭受案288件。其中,旧存9件,新收279件, 结案277件,未结11件,结案率为96.18%,结收比为99.2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4.八道河子法庭受案327件。其中,旧存26件,新收301件, 结案273件,未结54件,结案率为83.49%,结收比为90.7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5.立案庭受案636件。其中,旧存13件,新收623件,结案621件,未结15件,结案率为97.64%,结收比为99.6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6.审监庭受案219件。其中,旧存9件,新收210件,结案186件,未结33件,结案率为84.93%,结收比为88.5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7.行政庭受案260件(诉讼233件、执行异议27件)。其中,旧存18件(诉讼17件、执行异议1件),新收242件(诉讼216件、执行异议26件),结案232件(诉讼205件、执行异议27件),未结28件(诉讼案件),结案率为89.23%,结收比为95.8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8.刑事庭受案304件。其中,旧存9件,新收295件,结案286件,未结18件,结案率为94.08%,结收比为96.9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9.执行局受案2137件。其中,旧存19件,新收2118件,结案1825件,未结312件,结案率为85.40%,结收比为86.17%。
图表4: 2021年1-7月全院各部门收结案统计表
庭室 | 旧存 | 新收 | 未结 | 已结 | 总计 | 结案率 | 结收比 |
立案庭 | 13 | 623 | 15 | 621 | 636 | 97.64% | 99.68% |
金沙法庭 | 9 | 279 | 11 | 277 | 288 | 96.18% | 99.28% |
刑事庭 | 9 | 295 | 18 | 286 | 304 | 94.08% | 96.95% |
民一庭 | 56 | 584 | 55 | 585 | 640 | 91.41% | 100.17% |
民二庭 | 76 | 635 | 75 | 636 | 711 | 89.45% | 100.16% |
行政庭 | 18 | 242 | 28 | 232 | 260 | 89.23% | 95.87% |
执行局 | 19 | 2118 | 312 | 1825 | 2137 | 85.40% | 86.17% |
审监庭 | 9 | 210 | 33 | 186 | 219 | 84.93% | 88.57% |
八道法庭 | 26 | 301 | 54 | 273 | 327 | 83.49% | 90.70% |
合计 | 242 | 5311 | 610 | 4943 | 5553 | 89.01% | 93.07% |
(三)各部门审判绩效重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7月审判绩效月调度主要指标合计比率89.07%,在全省法院中排第9名,在全市法院中排第3名。其中,立案庭95.82%、刑事庭94.35%、金沙法庭93.29%、民一庭90.56%、民二庭89.69%、审监庭88.70%、八道法庭86.84%、行政庭86.39%。
图表5: 1-7月各部门审判质效月调度重点指标排名情况
序号 | 部 门 | 合计比率 |
1 | 立案庭 | 95.82% |
2 | 刑事庭 | 94.35% |
3 | 金沙法庭 | 93.29% |
4 | 民一庭 | 90.56% |
5 | 民二庭 | 89.69% |
6 | 审监庭 | 88.70% |
7 | 八道法庭 | 86.84% |
8 | 行政庭 | 86.39% |
合计比率=结案率×50%+(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2×30%+(旧存未结案件反向指标+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调撤率)/3×20% |
二、2021年上半年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审判绩效考核指标
根据《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2021年度审判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基础考核指标
1.结案率按季度进行考核,一季度指标(55%),本院78.73%;二季度指标(80%),本院88.71%;三季度指标(86%),1-7月本院89.01%,全市均值84.65%,全省均值81.35%;
2.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99%),本院99.93%;
3.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85%),本院88.83%,全市均值90.48%,全省均值90.76%;
4.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95.5%),本院93.56%,全市均值89.24%,全省均值89.22%;
5.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98%),本院99.50%,全市均值95.92%,全省均值96.20%;
6.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2%),本院0.64%,全市1.58%,全省1.78%;
7.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0.16%),本院0.11%,全市0.20%,全省0.16%;
8.调撤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40%)本院45.25%,全市均值44.49%,全省均值44.80%;
9.庭审质量指标年度内随机抽查,暂未发现扣分情况;
10.裁判文书质量指标年度内随机抽查,暂未发现扣分情况;
11.旧存未结案件占比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0.2%)。2020年12月31日前立案未结案件占比0.32%,全市0.55%,全省0.71%;
12.院领导审执结案件数按年度进行考核。院长指标(5%),占比为2.27%;其他院领导指标(30%),4位院领导平均结案数(87.75件)占全院人均结案数(176.54件)的49.71%;
13.对外委托案件办理规范性年度内随机考核,待抽查;
14.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案件办理规范性(中院负责);
15.司法公开
(1)裁判文书公开分为上半年、年度两次考核,裁判文书上网率指标(80%),本院73.52%,全市均值76.54%,全省均值70.81%;对2020年下半年审结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双百”核查已完成;
(2)庭审直播公开指标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指标(35%),本院37.05%,全市均值40.34%,全省均值28.86%;员额法官庭审直播全覆盖按年度进行考核,指标(100%),本院95.45%。
(3)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指标按年度进行考核。
有效公开率指标(97%),本院99.69%;
电子送达率指标(30%),本院302.91%;
文书笔录公开率指标(45%),本院42.59%。
(4)司法透明度测评工作按年度进行考核,待上级院具体部署。
管理考核指标
16.案件质量评查指标按年度进行考核,截至7月31日,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共计42件。其中被发回重审17件,其中8件不具备评查条件,9件重审未结案暂缓评查;被改判25件,其中已经由评查员评查并报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完毕的案件13件,正在评查过程中的案件12件。上级法院要求提交的案件评查相关材料已及时上报。
17.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情况按年度进行考核
(1)确认监管率指标(60%),本院65.50%。
(2)实际监管率指标(90%),本院92.90%。
18.卷宗归档率按年度进行考核,指标(100%),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归档率100%;
19.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指标按具体日期进行考核。已编制本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方案;已实际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
20.书记员集约化管理指标按具体日期进行考核。已编制本院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已实际推行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
加分考核指标
21.人均结案数按年度进行考核,本院176.54件,全市均值117.05件;
22.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按年度进行考核,本院27.3天,全市均值32.8天;
23.上诉案件流转周期,考核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上诉案件卷宗移送情况。本院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天数为45.22天,全市均值54.14天;
(二)档案工作考核指标
1.本院随案移送中院的卷宗全部上传电子档案,未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影响应用的电子档案;
2.本院电子档案目录数据、图像文件、数据挂接以及纸质实体档案,未发现质量不合格现象;
3.我院参阅中院相关制度,制定了本院的《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印复制和借出归还进行了严格规范,未发现纸质档案或诉讼材料发生丢失、泄密、损毁等问题。
(三)智慧法院转型升级考核指标
1.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指标100%),本院100%。
2.电子卷宗智能编目率(指标100%),本院99.97%。
3.电子卷宗网上阅卷率(指标100%),本院100%。
4.电子卷宗自动归档率(指标100%),本院99.96%。
5.法律文书辅助生成率(指标100%),本院100%。
6.智能庭审应用率(100%)1-7月,民事、行政案件智能庭审应用率为100%;
7.审判业务功能场景智能化建设工作(80%)我院全部审判业务功能场所(法庭、合议室、接待室)共14个,已完成审判业务功能场所(法庭、合议室、接待室)智能化建设13个,完成率达92.86%。
8.数据质量情况
(1)司法统计信息质检:案件置信度(99%)本院98.81%;
(2)案件基本信息质检:案件置信度(99%)本院99.24%;
(3)审判管理信息质检:案件置信度(全市法院平均值97.23%)本院96.79%;
(4)案件文书质量:文书规范率(全市法院平均值97.67%)本院97.08%。
除案件基本信息质检案件置信度达标外,其他指标均未达到考核标准。
9.智慧法院评价体系工作
已按时完成上级法院下发的表格填报工作。
10.法院网络安全建设工作
已按时完成网络安全升级、等级保护测评整改工作。
11.安全事件
未发生安全事件和重大安全事件。
12.“法院调查问卷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工作
已按时完成上级法院下发的“法院调查问卷”信息填报工作。
13.网上立案(指标50%)
民事一审网上立案率86.10%,行政一审网上立案率96.00%。
14.网上证据交换(指标5%)
电子法院网上证据交换共199件,证据交换率7.65%。
15.网上开庭(指标5%)
电子法院网上开庭134件,华宇云间网上开庭6件,合计140件,网上开庭率5.38%。
16.电子送达(指标30%)
电子法院电子送达14247件,电子送达率547.96%。
17.网上交费(指标5%)
电子法院网上交费1070件,网上交费率41.15%。
18.网上调解
网上调解共1629件。
19.电子签章应用(指标100%)
电子签章3115件,占已结案件数的100.84%。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估重点指标
1.一审商事案件结案率
共受理一审商事案件2059件,审结1893件,结案率91.94%,全省均值79.22%,在全省排第2名;全市均值83.58%,在全市排第2名。
2.商事案件执结率
共受理商事执行案件1082件,审执结813件,执结率75.14%,全省均值70.30%,在全省排第23名;全市均值72.13%,在全市排第6名。
3.民商事案件立案平均用时
民商事案件立案平均用时为8.41天,全省均值9.6天,在全省排第40名;全市均值10.11天,在全市排第7名。
4.民商事案件审判平均用时
民商事案件审判平均用时43.71天,全省均值43.73天,在全省排第48名;全市均值43.34天,在全市排第7名。
5.民商事上诉案件平均流转周期
民商事上诉案件平均流转周期为47.5天,全省均值83.32天,在全省排第13名;全市均值55.59天,在全市排第4名。
6.商事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
商事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9.28天,全省均值24.61天,在全省排第2名;全市均值19.50天,在全市排第2名。
7.商事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商事案件申请标的金额139,225,207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1,343,514元,实际执行到位率8.15%。全省均值39.42%,在全省排第64名;全市均值32.18%,在全市排第9名。
8.保全率
据“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统计,保全案件370件,一审民商事案件1082件,保全率34.20%。全市均值53.81%,在全市排第9名。
9.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
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8.75%,全省均值92.18%,在全省排第61名;全市均值91.19%,在全市排第9名。
10.商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商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12.80%,全省均值33.37%,在全省排第41名;全市均值39.86%,在全市排第6名。
11.商事案件立案变更率
商事案件立案变更3件,立案总数1919件,立案变更率0.16%,全省均值0.48%,在全省排第19名;全市均值0.15%,在全市排第6名。
12.一审商事案件发改率
商事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共12件(被改判8件,被发回重审4件),一审商事案件发改率0.63%。全省均值1.70%,在全省排第2名;全市均值1.62%,在全市排第2名。
13.商事案件调撤率
商事案件调撤率50.02%,全省均值53.80%,在全省排第52名,全市均值54.40%,在全市排第9名。
14.一审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率
一审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率95.03%,全省均值94.55%,在全省排第30名,全市均值93.58%,在全市排第5名。
15.商事生效案件申请再审、申诉率
商事生效案件申请再审、申诉率0.47%,全省均值0.94%,在全省排第34名,全市均值0.75%,在全市排第6名。
(五)司法改革工作
1.司法改革工作总结报送工作(6月25日、12月27日前)
已完成上半年司法改革工作总结报送工作。
2.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司法改革案例组稿报送工作
至今未接到通知,未报送。
3.省法院《司法改革动态》稿件组稿报送工作(每季度2篇)
1-7月政治部已上报11篇。
4.省法院司法改革案例组稿报送工作(每季度1篇)
1-7月审管办已上报2篇。
5.司改信息被省法院《司法改革动态》采用情况
没有被省法院《司法改革动态》采用的司改信息。
6.司改案例被省法院优秀改革案例采用情况
没有被省法院优秀改革案件采用的司改案例。
(六)司法案例工作
1.最高人民法院《年度优秀案例》《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司法案例网司法案例》《人民司法案例选》等载体的案例撰写、报送工作
1-7月已报送6篇,其中《年度优秀案例》3篇,《中国审判案例要览》3篇。
2.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部署的专项典型案例撰写报送任务
已按时报送。
3.省法院参考性案例的撰写报送工作
1-7月已报送6篇。
4.撰写报送的案例被省法院作为全省参考性案例发布情况
没有被省法院发布的案件
5.撰写报送的案例被省法院作为典型案例或专项案例发布情况
没有被省法院发布的案件
(七)“精品工程”考核指标
已将“精品工程”考核指标相关工作落实到各部门。
(八)各部门重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结案率
全院结案率89.01%。其中,立案庭97.64%、金沙法庭96.18%、刑事庭94.08%、民一庭91.41%、民二庭89.45%、行政庭89.23%、执行局85.40%、审监庭84.93%、八道法庭83.49%。
2.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全院上诉案件182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3.56%。其中,审监庭97.80%、立案庭97.67%、八道法庭96.67%、金沙法庭96.01%、刑事庭93.31%、民一庭92.82%、民二庭91.00%、行政庭84.13%。
3.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
全院生效案件申请再审、申诉14件,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50%。其中,立案庭100%、审监庭100%、刑事庭99.64%、民一庭99.64%、八道法庭99.62%、行政庭99.47%、民二庭98.98%、金沙法庭98.87%。
4.旧存未结案件占比
截至7月末,全院尚有旧存未结案件18件,占受案总数的0.32%。执行旧存未结案件已清零;诉讼旧存未结案件18件,占比为0.53%。其中,金沙法庭已清零、立案庭0.16%、民一庭0.31%、刑事庭0.33%、民二庭0.42%、审监庭0.46%、八道法庭0.61%、行政庭1.15%。
5.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
全院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程序审结案件2512件,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3.83%。其中,立案庭96.89%、审监庭95.05%、金沙法庭92.42%、民二庭88.63%、民一庭87.52%、刑事庭87.32%、八道法庭85.93%、行政庭78.84%。
6.调撤率
全院结案方式为调解、撤诉、按撤诉处理的案件1340件,司法确认案件57件,合计1397件,诉讼结案3087件(不含2件监外执行案件),调撤率为45.25%。其中,刑事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88.89%、立案庭63.51%、民二庭58.79%、审监庭53.85%、民一庭52.65%、八道法庭49.45%、金沙法庭47.10%、行政庭35.76%。
7.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共18件(改判12件、发回重审6件),一审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0.64%。其中,刑事庭0.35%、金沙法庭0.36%、民一庭0.51%、立案庭0.52%、民二庭1.74%,其他部门均无被发改案件。
8.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
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3件,占生效案件总数的0.11%。
图表6: 1-7月案件被发改情况统计
序 | 被改判 | 被发回重审 | 总 | |||||||||||||
庭室 | 被二审 | 被再审 | 合计 | 被二审 | 被再审 | 合计 | ||||||||||
刑事 | 民事 | 行政 | 刑事 | 民事 | 行政 | 刑事 | 民事 | 行政 | 刑事 | 民事 | 行政 | |||||
1 | 立案庭 | 0 | 1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1 | 2 |
2 | 金沙法庭 | 0 | 1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3 | 刑事审判庭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1 |
4 | 民一庭 | 0 | 3 | 0 | 0 | 1 | 0 | 4 | 0 | 0 | 0 | 0 | 0 | 0 | 0 | 4 |
5 | 民二庭 | 1 | 6 | 0 | 0 | 0 | 0 | 7 | 0 | 4 | 0 | 0 | 0 | 0 | 4 | 11 |
6 | 八道法庭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1 | 0 | 1 | 2 |
总计 | 1 | 11 | 0 | 0 | 2 | 0 | 14 | 1 | 5 | 0 | 0 | 1 | 0 | 7 | 21 |
9.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情况
(1)确认监管率:确认监管案件169件,系统自动识别和手动标记案件共258件,确认监管率65.50%(指标60%)。
(2)实际监管率:反馈监管意见的案件157件,确认监管案件169件,实际监管率92.90%(指标90%)。
10.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全院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7.3天,低于全市均值(32.8天)5.5天。其中,刑事庭13天、立案庭16.5天、八道法庭28.8天、民二庭30天、金沙法庭30天、审监庭34天、民一庭34.2天、行政庭37.2天。
11.庭审直播公开率
全院庭审直播案件1255件,庭审直播公开率37.05%。其中审监庭64.84%、院领导57.14%、行政庭56.88%、刑事庭54.95%、立案庭49.75%、民一庭39.38%、八道法庭38.23%、民二庭32.07%、金沙法庭1.04%(不具备直播条件)。
(九)长期未结案件情况
截至7月末,长期未结案件共5件(不含破产),无超两年以上未结案件。
图表7: 1-7月长期未结案件统计表
部门 | 旧存 | 今年新增 | 结案 | 未结 | ||
超二年 | 超一年 | 合计 | ||||
民一庭 | 1 | 1 | 1 | 0 | 1 | 1 |
民二庭 | 0 | 2 | 2 | 0 | 0 | 0 |
金沙法庭 | 1 | 0 | 1 | 0 | 0 | 0 |
八道法庭 | 0 | 3 | 1 | 0 | 2 | 2 |
审监庭 | 0 | 1 | 1 | 0 | 0 | 0 |
行政庭 | 0 | 2 | 0 | 0 | 2 | 2 |
院领导 | 1 | 0 | 1 | 0 | 0 | 0 |
合计 | 3 | 9 | 7 | 0 | 5 | 5 |
(十)审委会情况
1-7月,共召开审判委员会7次,讨论案件30件,占已结案件的0.61%。其中,刑事案件17件、民事案件8件、执行案件3件、信访案件2件。研究文件议题4次,分别为通报一季度审判态势分析报告1次,案件评查24件,参考性案例6件,研究《桦甸市人民法院诉前委托鉴定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1次。
全院召开法官会议1次,讨论案件1件(刑事案件)。
三、呈现的审判态势及建议
1-7月,对照《吉林中院对基层法院2021年度审判绩效考核指标》,我院审判效率、质量指标较好,审判工作呈现出平稳运行态势。结案率排名分别位居全省和全市第4位和第2位;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排名分别位居全省和全市第5位和第2位。六项重点考核指标综合排名位居全省第九位,阶段性实现了预定的进入全省法院前十名的目标。我院整体工作态势向好,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各部门要明确目标、狠抓落实、齐心协力把落后指标迎头赶上。
(一)新收案件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结案率均创历史新高。
图表8 近年1-7月收案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同比情况
图表9 近年1-7月结案率同比情况
如图所示, 2021年1-7月收案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结案率均创历史新高。新收案件数比2019年同期增加897件,上升20.32%;结案数比2019年同期增加1229件,上升33.09%;人均结案数比2019年同期增加70.37件,上升66.28%;结案率比2019年同期增长23.94个百分点。经分析,新收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因素积累的诉讼需求涌入2021年,其次,今年杜绝了隐性控制立案等行为,另外,个别案由的案件数量同比增加,例如1-7月新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540件,同比2019年增加286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438件,同比2019年增加94件。面对案件数量激增的严峻形势,全体干警认真贯彻院党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引领,发扬拼搏奋斗精神,加班加点办案,每月做到符合条件的案件“应结尽结”,稳步推进执法办案工作,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
(二)部分质效指标距离年度指标值尚有差距
1.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1-7月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3.56%,距离年度考核指标值(95.5%)还差1.94个百分点。由于统计方式发生变化,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指标呈现下降的趋势。案件服判息诉率指标衡量的是案件审判效果,今年已纳入省法院月重点工作通报,同时也是省委政法委确定的审判机关办案质效两项核心指标,用于平安吉林考评。各位法官应高度重视,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加强判后答疑,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切实增加当事人对审判过程和裁判结果的理解与认同,确保在考核期内及时达标。
2.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指标
1-7月,确认监管率65.50%,实际监管率92.90%,未达到年度考核标准。由于系统识别应监管案件基数较大,我院相较其他法院提升指标难度系数也增加。为圆满完成考核任务,各院庭长及法官应转变以往的思想观念,提高重视,要从被动监管变成主动监管,从系统生疏变成熟练掌握,进一步加大应用、深化应用、主动应用,要善于发现,严格审查,重点做好“四类案件”和重大案件的监督管理。
3.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部分指标较年度考核指标值差距较大,主要弱项指标是民商事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简易程序适用率、调撤率、实际执行到位率、保全率、立案平均用时、审判平均用时、上诉流转周期、立案变更率。请各部门充分认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对推动提升法院整体审判质效的重要意义。要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主线和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切实增强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4.司法公开及电子法院应用指标
1-7月裁判文书上网率73.52%,未达到考核指标(80%),文书笔录公开率42.59%,未达到考核指标值(45%),请各部门每月及时在裁判文书网上传文书,在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文书和笔录,保证每月裁判文书上网率和文书笔录公开率均达到考核标准。
在电子法院应用指标中,智能编目率和网上阅卷率未达到100%,审管办数次在微信工作群中强调并通报,卷宗归档后将无法对电子卷宗进行操作,但每天监督这两项指标时,仍有未完成的案件。请负责立案人员和各部门负责电子卷宗工作的人员高度重视,做到及时上传电子卷宗,每个案件在归档前都要完成智能编目和网上阅卷,宁可多做也不漏做。
5.数据质量情况
数据质量指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 400件上报不及时案件(7月份新增14件),是立案时变更立案日期导致的,已出现的错误无法再进行修改。立案部门应严格按照案件立案日期进行信息录入,提高案件置信度。
(三)审判绩效考核加分指标力争高分
1.人均结案数指标
1-7月,人均结案176.54件,高于全市平均值59.49件,在全省位居第8位,在全市位居第2位。7月份我院新增一名员额法官,新任法官办案数量较少,人均结案数会相应降低。在保持指标向好的同时,各部门要多措并举加大力度推进结案,研究制定更高的结案目标;狠抓旧存案件、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避免案件边清边积;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和系列案,要积极主动对上沟通争取业务指导,不能停滞不前;
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要多方渠道调查,争取不进入公告程序,符合公告条件的案件要抓紧公告,避免因公告期影响年末结案率。
2.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指标
1-7月,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7.3天,低于全市平均值5.5天,在全市排名第四,得满分尚有一定差距。各法官要继续加快结案速度,切实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进一步实现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目标,在确保裁判质量的同时,以点带面加快办案进度,以最大限度缩短审理周期。
3.上诉案件流转周期指标
1-7月,上诉案件流转平均周期45.22天,低于全市平均值8.92天,在全市排名第三。为切实缩短上诉案件流转周期,请各部门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明确各环节流转时间。将上诉案件的移送、接收、归档等节点操作时限进行规范,从而更利于操作,大大缩短流转时间;二是规范上诉卷宗材料。立案庭对各业务部门移送的上诉案件卷宗,要严格审查上诉材料和上诉信息系统录入情况,对于材料完备上诉信息录入完善的予以接收并登记在册,对于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要求的,则予以退回,并限期补齐、完善相关材料,减少程序上的空转;三是建立上诉案件移送台账。立案庭与业务部门建立台账明细,详细记录上诉案件移交流转情况,根据台账明细,定期分析上诉案卷移送时间与影响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8 09: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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