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民法院
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专题情况报告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方便残疾人诉讼,提升残疾人法治幸福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桦甸市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切实保障残疾群众在审判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立案庭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残疾人无障碍立案窗口,服务残障人士五十余人次。对涉残疾当事人的案件,立案庭设立特殊标识,优先立案后及时告知相关业务庭室,优先送达、及早开庭、及时判决、尽快结案,缩短办案周期。对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条件的,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充分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发挥一审终审优势,尽快实现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金钱给付案件,依法引导残疾当事人申请适用督促程序,以支付令方式快速结案。切实保障了残障当事人立案无障碍,权利有保障。
各审判业务部门共办理涉及残疾人案件8件。通过外请手语翻译、外派法庭巡回审判、上门立案、积极减缓免交诉讼费等措施,切实保障了残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以便捷实现。
执行局办理涉残疾人执行案件27件,执行法官克服困难,倾情办理,加强司法援助,全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此外,桦甸法院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机制,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残疾人是社会特殊困难群体,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重要使命。未来我院将继续加强残疾人司法服务供给力度,依法处理好每一起残疾人权益纠纷案件,使所有残疾人从立案、审判及执行中都能获得便捷、精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8 13: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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