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审判组织专业化布局,充分发挥院庭长在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中作发挥用,通过健全审判租住和配齐办案辅助人员,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
一是完善专业合议庭配置。根据上级法院对专业化审判要求,吉林中院成立了劳动争议、金融借款、执行异议之诉、家事、侵权、土地承包、房屋纠纷、物权纠纷、环境资源保护等专业合议庭,全部由庭长或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在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专业审判优势,集中优势资源办好各类案件。同时,院庭长主动带头,开展辖区热点案件和司法审判工作形势的分析,主动研究类案审理,加强对下指导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发挥专业审判组织作用。吉林中院制定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规范审判活动开展。院庭长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对六类案件进行专题研究,有效促进了法官审判能力和水平提升。规范审委会议事规则,要求庭长、分管副院长通过监管案件方式,及时了解熟悉案情,提出符合实际的审理意见,对提交审委会案件要进行严格把关。
三是加强司法审判辅助人员配置。根据司法改革人员配置要求,为每名员额法官配备了一名法官助理(或书记员、文员),由法官助理完成庭审记录、卷宗整理、送达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在电子卷宗管理、集中送达、庭审记录中探索书记员的集中管理,全面提升审判效率。为确保院领导办案合议庭组成,根据员额院领导分管工作,明确了相对固定的组成合议庭和法官助理、书记员,为院领导审理案件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8 19: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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