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猎”桦甸再出击
法官铁面无私二十天执毕案件为百姓撑腰
“罗法官,真的太感谢您了。”张某某的母亲孙某拉着桦甸法院执行局罗法官的手,激动的热泪纵横。
这是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的案件,张某(王某的儿子)在王某住院期间,在桦甸市某医院进行陪护。陪护期间,张某在医院摔倒后因脑挫裂伤导致死亡,在某医院未举出有效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法官认定某医院在管理上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对张某的死亡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判决某医院赔偿王某、张某某(张某的儿子)各项合理经济损失10651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案件受理费由某医院负担1265元。案件生效后,某医院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王某、张某某讨要赔偿款未果,来我院申请执行。
罗法官接到执行案件后,某医院人员迅速赶来说情,认为某医院不应该承担责任,张某作为成年人摔倒是他自己的行为造成的,百般不愿意履行生效判决医院应尽的义务。
面对被执行人的说情,罗法官并未有丝毫的动摇,马上按照执行流程规定进行网络查控,冻结了某医院账户,约谈某医院负责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法官的网络查控强制措施和为百姓利益铁面无私的决心面前,医院负责人终于被攻破了心理防线,同意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主动向法院缴纳了执行款。从立案到执行完毕共计才20天,百姓权益得到了快速实现,所以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在人情和法律面前,我们的执行法官坚定的站在法律这边,无论是谁,无论是多大的面子,都不可逾越法律规定。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2 08: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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