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之二十三
桦甸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9日在桦甸市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代理院长 张博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在党中央、省委、吉林市委和桦甸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与全市人民一道同心战“疫”、共克时艰,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497件,审执结6260件,综合结案率为96.35%。
一、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面对疫情大考有新担当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公告,积极引导当事人开展线上诉讼活动。充分运用远程立案、网上审判、智慧执行及时定分止争,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自2月份以来,网上开庭35次、网上调解532次、网上证据交换598件,同比分别增长218.18%、150.94%和241.71%,电子送达16204次。妥善审理涉疫案件,利用网络远程庭审系统从严从快审理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2件2人,切实维护了全市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为积极应对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20条措施,助力企业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平稳渡过疫情难关。法院干警坚决响应党委号令,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协助社区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先后两次到11个卡点执勤值守3700余人次。因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市法院有1个集体和1名个人被省高院予以表扬。
二、坚持服务大局不懈怠,助推振兴发展有新作为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94件,判处罪犯450人。突出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重点打击,审理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妨害公务等暴力犯罪25件73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5件18人,涉案金额250余万元;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审理危险驾驶、盗窃等扰乱社会秩序和多发性犯罪163件193人;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审理强奸、猥亵、拐卖妇女儿童犯罪7件7人;严厉打击涉“黄赌毒”等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理赌博、开设赌场、容留卖淫、毒品等犯罪18件37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审理销售病死牛肉案等一批案件,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三年为期总目标,深入推进“六清”行动,加大大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坚决打好打赢收官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形势下,面对提审难、开庭难的挑战,市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平稳高效地审结王立波、王立晶等41人涉黑案,“案件清结”取得了突出成效。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件,已于10月底全部审结。判决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犯28人,判处涉案财产702.15万元,执行到位65.1万元。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先后制定《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等多个文件,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服务保障意见,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依法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优化查封、变价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持续开展“送法进企”活动,院领导带头包保服务企业,通过做“家访”、建“专线”、做“体检”等方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妥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等金融纠纷,助力银行清收不良贷款。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念,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3件,为建设美丽桦甸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妥善审理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强化生产脱贫、就业扶贫、法治扶贫、社会保障,鼓励和帮助贫困户开展庭院养殖,所包保的63户贫困户107人已全部脱贫。
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3163件,结案率为94.05%;其中调解、撤诉1323件,调撤率为50.57%。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妥善审结离婚纠纷158件。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结赡养案件12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妥善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案件38件。努力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与市政府全面对接联动、全面协作配合,联合召开两次府院联席会议,出台联动工作机制意见,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联动成效初步显现。审结行政案件58件,结案率为96.67%;行政新收案件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43.69%,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新收案件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54.6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件,出庭应诉率为23.81%。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开展信访问题减存控增攻坚,坚决维护重大会事期间和敏感节点的信访秩序。
三、坚持司法为民不松劲,回应群众需求有新举措
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020年春节前夕,为87名农民工发放拖欠工资115万余元。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争取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单位支持,推动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工作机制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不断提升执行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确保核心指标保持高水平运行。共受理执行案件2653件,执结2633件,执行到位金额5.38亿元。针对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充分运用相关部门批量查询、限制消费、司法拘留等手段和强制措施加速案件执结。专项执行行动开展期间,共执结涉民生案件89件,执行到位金额203.66万元。
四、坚持司法服务不缺位,参与社会治理有新进展
畅通群众纠纷解决渠道。全力推进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严格按照省法院部署要求,调整人民法庭布局,撤掉原红石人民法庭,新设金沙人民法庭,同时增设三个巡回审判点,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开展诉讼与非诉解纷机构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跨界合作,通过将各类社会资源“请进来”、让法官“走出去”,以及依托全市综治中心平台开展远程视频服务“面对面”,形成了市乡村三级全覆盖、网上网下全贯通的多元解纷模式。市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共建“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指派法官每月固定1天到“法官说法工作室(点)”工作,让法官从“坐堂问案”走向社区服务,将预防治理做到前端。2020年,市法院共新收案件6139件,比2019年同期下降7.04%。诉源治理工作受到省高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八道河子法庭被评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五、坚持改革创新不止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有新成果
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干预过问案件和正当监督管理案件的界限,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加强与公检司等部门的沟通,在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和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认罪认罚案件快审速判。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14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7天。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电子法院、吉林移动微法院完成立案、缴费、送达、证据交换等工作。大力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已建成11个智慧科技法庭、1个智能合议室、1个互联网法庭、1个智能接待室,为全面应用网上办案提供了基础保障。强化司法公开,在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3017条、裁判文书5559份、执行信息1191条、庭审直播1279件、录播1807件,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
六、坚持从严治院不手软,加强队伍建设有新成效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院班子成员带头,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让理论武装为全院统一思想、狠抓工作落实保驾护航。共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4期119人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补齐思想观念短板,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持续强化司法能力培养。充分借助信息化和传统学习培训手段融合互补的优势,扎实开展线上线下、点面结合的学习培训,强化专业知识巩固。突出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保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发展、推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共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培训6期360余人次。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工作。认真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干警的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扎实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进一步筑牢干警依法依规履职思想防线,敲响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深入开展“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 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切实筑牢“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思想根基。2020年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情况。
切实提升法院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以持续问题整治为基础,以深化信息技术运用为支撑,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完善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工作机制,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法院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新格局。
各位代表,2020年,市法院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检查,专题报告法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5次,充分听取检察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群众的司法体验,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我们深知,法院工作上述发展进步,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法官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应对风险挑战、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需要深入推进;三是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司法作风建设任重道远;五是员额法官队伍断层,后备力量匮乏,人才流失问题仍较为突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全过程。把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把握精髓,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落地落实。
二是坚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桦甸、法治桦甸。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服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弘扬正风正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运行的联动制度体系,不断推动府院联动走深走实。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服务法治乡村建设。
三是坚持依法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新发展格局,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强司法服务保障,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融资纠纷、破产重整纠纷,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依法慎用刑事司法手段和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是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人民权益的各类案件,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全面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五是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服务人民群众。
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始终扭住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解决好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与时俱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决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加大司法廉洁风险防控力度,健全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体系并狠抓落实,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担当实干,锐意进取,努力为推进桦甸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 词 解 释
1.“六清”:“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2.“两山”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3.“三权分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5.“两个坚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6.“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7.两个“一站式”建设: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是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提出的工作要求,旨在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跨域立案服务等改革要求,全面推进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2 13: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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