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情况报告
桦甸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省、市两级法院法警队的关心帮助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省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宗旨,以“依法治警、服务审判”为目标,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院审判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下的一支准武装力量,对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为使司法警察在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及其他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实现警队高质量发展,警队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情况如下:
一、警队建设情况
1.人员配置
我院法警队严格按照《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常抓落实,真正做到了靠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警队按照安全保卫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人员配备。我院法警大队设有大队长一名、政委一名、副大队长一名,人员配备满足刑事审判机关及安全保卫工作要求。每天正常由八人进行常态化安保工作。其中一名司法警察全面负责本日机关安全、秩序;安检中心由三名辅警进行安检工作;一名辅警负责对审判区域、办公大楼和要害部位进行巡逻,检查任何可疑物品,以维护正常的办公和审判秩序。两名辅警人员分别负责进入行政区域门卫登记,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院党组高度重视法警队工作,加大物质投入,注重基础建设,合理配置资源。今年我院办公室在原有的警务装备外为司法警察大队添置和购买了智能人脸识别机器一台、爆炸物检测仪一台、手持式液体探测仪一台,安检中心实现了智能化办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同时严格落实安检规则,按照队内制定的规章制度,利用人脸识别系统、 X光机、手持安检器等设备,做到逢进必检,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2019年初至本月已安检超过的2万余人次。
二、充分履行职能,提高执法水平
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职责,规范司法警察履行职能的行为,保证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警察权,是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使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的根本保证。正确履行司法警察的法定职能。依法履行对刑事审判工作和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的保障职能,依法履行实施强制措施的职能,依法履行刑事执行职能,依法履行参与民事执行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警察队伍的特点和优势。
2019年初至本月已提押被告人200余人次,其中长途押解被告人45人次,执行逮捕和取保50余人,交付执行50余人次。
三、严格制度建设,实现一流管理
规范化建设是科学发展的基础。我院法警队严格按照《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常抓落实,真正做到了靠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
完善登记管理制度。针对提押、送达、逮捕、出警等各项工作,出台了相应的登记管理制度,规范流程,严格审批,层层把关,责任到人,有效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法警察大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贯彻省院“加强管理年”活动,继续严格落实警力配备和装备设施要求,严格执法程序,在履行押解、看管职能时,完善提押手续和看管程序,在履行安全检查和值庭职能时,认真执行安检程序和法庭规则;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通过训练、观摩等多种形式,落实每一条职能履行规则,规范执法的一言一行,推动司法警察职能履行规范化进程。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8-21 09: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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