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民法院
员额法官遴选标准
1、法官助理初任员额法官的,应当任法官助理职务满五年(含试用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离开办案岗位超过5年的未入额法官,需回到办案部门办案满1年方可参加员额法官遴选。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工作需要。
7、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7 20:16:00
访问次数: